三一真神与基督徒的道德观

三一真神与基督徒的道德观

郑璧卿牧师字武泽原翻译 2022年6月26日

很多时候,人们是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待道德。比如,是否该告诉某人他只能活不到一个月?是否当建议一个青少年女孩选择堕胎以继续上学?是否应该将安乐死合理化?当代文化的道德观主要可以分成三派。

第一派以原则为导向,即人们在社群生活需遵循一套公认的道德标准。比如,夺取人的生命是不道德的。按照这个标准,以任何形式终止生命,如自杀、安乐死及堕胎,都是不道德的,应被禁止。

第二派认为应按情况具体分析。奉行这一观点的人认为原则导向的道德观不够敏感,因道德一事非常复杂,只有按个别问题的情况具体分析,才能做出负责任的决定。例如,原则上堕胎是不道德的,但因强暴而受孕则应另行对待。这种观点的问题在于道德将不再是绝对的原则。如此一来,道德对我们而言到底是绝对原则还是参考而已?这一派的人建议以 ’爱’ 为准绳,并定义 ’爱’ 是带来好结果的行为。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好结果’ 的定义是什么? ‘好’ 指的是长期还是短期?这个问题本身又颇具争议。

第三派是美德导向。随着人们的关注逐渐从行为转移到内心,此派道德观在过去几十年成为了主流思想。其主张是社会道德无法强制运行,只有培育美德才能产生好行为。

基督徒应选择哪一派的道德观呢?是原则导向吗,以绝对的顺服高举圣经的律法和道德要求?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具体的情境调整道德标准?或是从美德入手,强调培养基督徒品格?

有趣是,基督徒一般按照个人对三位一体某一位格的‘喜好‘或’偏好‘来做选择。有些信徒的偏好是第一位格,即圣父。他们认为神是创造主,祂创立了自然界和人类世界(包括道德界)的运行规则。既然神是圣洁的,祂所赐道德律法便是绝对的。因此,人不应产生异议,而要绝对服从。持这一派观点的信徒包括罗马天主教、传统福音派等。然而,这种方法通常无法有效提高信徒的道德水准。教会讲台不断的教导和训诫不过增加了会众的负罪感而已。

有些信徒的偏好是第二位格,即圣子。圣子进入世间,与罪人同住。祂拥有完美的道德,是世人效法的榜样。由此产生的潮流包括中世纪由亚西西修道士法兰西斯的追随者所发起的“效法基督” 敬虔操练,以及19、20世纪‘耶稣会怎样做’(WWJD)、 “更像耶稣”等运动。这一派信徒认为只有通过效法耶稣的生命才能获得良好的道德。而良好的道德又将会更新内住的上帝形象,由此培育出基督徒品格。可是,这一方法能否奏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与基督的关系。现今的社会中,人们忙忙碌碌,脚步匆匆,认为凡事多多益善,以至于很多基督徒难以持守个人的灵修时间,因此也更难享有与耶稣亲密的关系。因此,这一派的道德观在操作性上往往有所局限。

有些信徒的偏好是第三位格,即圣灵。他们注重个人的属灵体验,尤其是圣灵的感动。这一派人士认为现今是圣灵工作的时代,信徒能够藉着内住的圣灵来处理复杂的道德问题。基督徒的道德生活即遵行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就是对圣灵的声音保持高度的警觉性,跟随圣灵保惠师,并按着内住神的灵的大能而行。不幸的是,这种观点常常导致人们过分关注直接来自圣灵的引导,以至于忽略了圣父、圣子所启示的真理,从而误把血气的声音和魔鬼的声音当作圣灵的声音。

我们需要反省:既然我们的信仰是三一论,我们相信父、子、灵是一位神,为什么仅用其中一个位格作为自己的道德基础和参照呢?让我们简要的回顾三位一体的教义。

三位一体的教义分别经尼西亚公会于公元后325年,及君士坦丁堡公会于公元后381年确认。尼西亚公会信约提到父、子、圣灵是同一实质的三个位格,享有同样的能力、荣耀和圣洁。理解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对“位格”的理解。这里,位格并不是指代三位神明,那将把我们的信仰带入谬误的三神论。“位格”一词在第四世纪主要是关系方面的概念。神作为一种关系而存在,并且不断处于相互交通的状态中。父、子、圣灵彼此构成,从彼此获得生命,互为表达,相互依存,具有同样的实质。因此,我们的道德观应建立在我们与三个位格的关系上,不应有所偏颇。

圣父的爱。神的爱通常是我们信主后最先感受到的。正是因着神的爱,我们得蒙拯救和保守,白白获得救恩。对此,唯一合适的回应便是感恩。感恩之心是真信徒身上持久的性情。通过这种性情,上帝之爱不断启发基督徒的道德生活。

耶稣的恩惠。圣子的恩惠不单单体现在他替我们死,也体现在他与我们同住。“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3:3)。 通过与基督的联合,我们能够共享神的生命,我们与他一同埋葬,也与他一同复活(西2:12)。 如今活着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加2:20),我们“活着就是基督”(腓1:15),不再离开基督而活。基督是我们的生命,通过活出内在基督完美的生命,我们对神表达感恩。

因此,基督徒的道德观不仅仅是效法基督或更像基督,这两者都是外在的;而是活出内在的基督!延续基督真善美的生命!这意味着对不断被基督的生命同化,直到我们完全属于神,并成为基督完美的样式。

圣灵的感动与交通。基督通过圣灵住在我们当中。我们藉着基督获得神儿子的灵,而不再是奴仆。因此,神的命令也不再是我们的轭。作为自由人,我们选择对罪死,向义活。圣灵不断用神的话更新我们,也帮助我们明白基督的心。藉着圣灵的感动,我们与圣父、圣子不断交通。我们的思想将会与内住的基督的心意越来越一致,我们的喜好也越来越像基督的喜好。同时,圣灵也不断与我们的罪性交战,使我们能胜过罪,遵行神的旨意。

因此,基督徒的道德观是三位一体的道德观,是活出心灵的新样,不再按着仪文的旧样(罗7:6),不再靠着个人努力孕育基督徒美德,也不再是在圣经之外寻求圣灵带领。基督徒的道德生活是与三位一体神的持续交通,是凡事将感恩归给上帝,活出无瑕疵的生命,就是靠着圣灵活出在我们里面的基督的生命!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上帝的爱与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同在。 (林后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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